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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18401-2010 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

 

  1. GB 18401-2010代替 GB18401-2003

  2. 2011年8月1日以前销售的产品,仍按旧标准执行;8月1日以后在市场上的产品,须符合新标准要求。

  3. 使用范围

除以下产品以外的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面料、里料以及服用、装饰用及家用纺织产品都适用GB 18401。

——土工布、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
——造纸毛毯、帘子布、过滤布、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产品
——防毒、防辐射、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
——渔网、缆绳、登山用绳索等网绳类产品
——麻袋、邮包等包装产品
——医用纱布、绷带等医疗用品
——布艺类及毛绒类玩具
——布艺工艺品
——广告灯箱布、遮阳布、帐篷等室外产品
——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
——箱包、背提包、鞋、伞等
——地毯

 

标准技术指标要求:

项目

测试方法

要求

A类

B类

C类

甲醛含量/(mg/kg)≤

GB/T 2912.1

20

75

300

pH值a

GB/T 7573

4.0~7.5

4.0~8.5

4.0~9.0

染色牢度b/级≥

耐水(变色、沾色)

GB/T 5713

3-4

3

3

耐酸汗渍(变色、沾色)

GB/T 3922

3-4

3

3

耐碱汗渍(变色、沾色)

GB/T 3922

3-4

3

3

耐干摩擦

GB/T 3920

4

3

3

耐唾液(变色、沾色)

GB/T 18886

4

-

-

异味

GB/T 18401

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c/(mg/kg) 

GB/T 17591

GB/T 23344

禁用

备注:

a.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,pH值可放宽至4.0~10.5之间。

b.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;扎染、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;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,婴幼儿纺织产品是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或身高2500px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。

c.致癌芳香胺是指标准中附录C致癌芳香胺清单中的24种,规定总限量值≤20mg/kg。

 

安全技术指标的分类:

A类—婴幼儿纺织产品 

B类—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

C类—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

安全技术指标的标注要求

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,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“婴幼儿用品”字样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,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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